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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启动《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

作者: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 发表时间:2020-06-02 10:12:06
6月1日下午,由深圳市司法局主办、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协办的“《社区矫正法》宣传月启动仪式暨专题宣讲活动”在天平大厦举行。

深圳市委政法委、省厅社矫局、深圳市人大监察司法委、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局、深圳市民政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深圳市委员会、深圳市妇联以及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共计170余人参加活动。深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梁增昌出席并作动员讲话。

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执行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为切实推进深圳市《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深圳市司法局将6月确定为“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成立了由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任团长、副局长任继光任副团长的“社区矫正法宣讲团”,宣讲团成员除了专家、学者,还包括各区司法局局长,新区政法办、深汕合作区党政办司法行政工作的负责人。

启动仪式上,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任继光、省厅社矫局局长杨运根分别向宣讲团代表刘强教授、尹露研究员和宣传大使《法制日报》深圳记者站站长唐荣、新浪深圳CEO陈嘉令颁发了聘书。宣讲团将向广大市民、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各街道宣传普及《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扩大社区矫正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深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梁增昌指出,《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具有里程碑意义,将有效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为契机,从讲政治、讲大局的战略高度,努力开创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梁增昌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抓组织领导,推进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矫机构建设;二是抓队伍建设,推动工作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三是抓宣传引导,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活动邀请了我国社区矫正领域知名专家、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师资库”教师刘强教授开讲第一课,刘强教授以《社矫法解读以及社矫工作的制度创新》为题,从社区矫正法的立法背景与轨迹、社区矫正法的主要内容、社区矫正法的发展空间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与现场参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互动。

据了解,深圳市作为全国第二批、广东省第一批社区矫正试点城市之一,自2006年开展社区矫正试点以来,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提升矫治水平,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7万余名,未发生过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再犯罪率始终保持0.6‰以内,远低于全国2‰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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