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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春雨社工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

作者: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 发表时间:2020-07-03 17:47: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自202071日起正式施行。为《社区矫正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在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

一是与深圳市司法局共同实施“法治讲堂——解析《社区矫正法》”项目,以“市司法局统筹、区司法行政部门点课、春雨讲师送课上门”的教学工作模式,为各区(新区、深汕合作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讲座,推进社区矫正依法治理。


    

春雨服务社组织社工、律师开展《社区矫正法》试讲

春雨讲师为深汕合作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宣讲


二是与深圳市福田区委政法委、福田区司法局联合实施“一人一故事”项目,通过原创连环画、四格漫画、海报等形式宣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与大鹏新区政法办联合实施“星火燎原,春风化雨项目,通过设计社区矫正logo、制作H5微传单、开展专题研讨会等线上+线下方式宣传社区矫正法。

    

           一人一故事,以连环画讲述社区矫正故事,宣传社区矫正知识

        

大鹏新区政法办携手春雨服务社,全市首创社区矫正专属LOGO


三是“硬核”摆摊式进社区开展宣传活动,以社区矫正连环画、宣传折页、提手海报架、宣传袋、横幅等为宣传资料,发挥春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以“党员+社工+志愿者”模式,积极向社区居民宣传社区矫正法律知识,解答社区矫正问题,呼吁居民从自身做起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共同推动《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


据了解,社区矫正把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放在社会上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是其显著特征。为争取更多社会力量理解、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早在20083月,深圳市司法局就通过市民政局购买服务的形式,正式引入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等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成为全国较早试行社工参与社区矫正的城市之一。十几年来,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春雨社工在落实社区矫正政策、协助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解决社区矫正对象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

    新时代,随着《社区矫正法》的正式施行,社会工作被赋予更多使命和责任,也激发了社会工作新活力。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也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社工在社区矫正恢复性价值方面的专业优势和创新能力,助力深圳开创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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